第(2/3)页 想起初次见面,段以琛一身血迹的破窗而入,自己拿药乱弄伤口。 那时他也不惜命。 …… 晚上,流安躺在他怀里,问:“你以前……很不在乎自己吗?” 段以琛笑着去亲她,“怎么忽然问这个?” “很好奇,要是我不在,你是不是还会经常受伤?” 段以琛眸子深了些,“不会的,你会在的。” “嗯?” “你要是不答应跟我在一起,我绑也把你绑过来,耗到你同意为止。” 流安笑起来,“要是我死也不同意呢?” “那我追你下去,追着让你同意。” 段以琛摩挲着她的脸蛋,说:“流安,以前我觉得,我就贱命一条,活着也就那样。每天看着日复一日的生活——” 看着自己再也举不起枪的右手,看着逐渐废物的自己…… “我就觉得,这生活没劲透了。” 段以琛轻声说:“哪怕我挣再多的钱,我看着资产的数额以数倍往上增长,我也不知道要这么多数字有什么用。” 他的心死过一段时间。 少年的心气在再也握不住枪的时候,彻底死寂。 他也曾是人人夸赞的天才,是唯一一个枪法准的千米之外再细微的物品都能百发百中。 他那时少年心傲,为了任务潜伏一百多天,结果却被曾经嫉妒他的伙伴咬了出来。 他的手筋被挑断,那个伙伴还出言讥讽。 那时,他的傲气再也消失不见。 所以初见她时,他不要命的作派,是真的对余生没了期待。 哪怕那个伙伴也被那群团伙弄死了,哪怕他还活着,他也找不回当年年轻气盛、一股傲然的自己。 “可是我遇到了你,”段以琛轻声说,“流安,你不一样。我跟你在一起,我感觉自己在活着。” 第(2/3)页